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農村工作暨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度黔江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閉環管理體系》 的通知
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度黔江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閉環管理體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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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黨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區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區級有關部門:
《2023年度黔江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閉環管理體系》已經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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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度黔江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閉環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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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守底線、抓發展、促振興”,高質量實施“三大行動”,建立“一清單兩機制”的閉環管理體系(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責任清單”“督查督辦機制”“ 考核獎懲機制”),實行“掛圖作戰”,推動全區更高質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更高標桿打造鄉村振興示范。
一、閉環管理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重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復盤2022年國、市反饋問題,認真分析總結經驗與不足,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閉環管理體系。進一步梳理全區各級各部門工作任務,精準劃分責任,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個人;健全完善易查易究的追責問責機制,確保“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不斷提升全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質量,確保全年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在國、市考核中取得優異成績。
二、閉環管理體系
按照“區負總責、部門協作、鄉鎮(街道)抓落實、任務到村、責任到人”的總體思路,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重點任務,明確區級、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工作任務,確保全區各級各部門任務明確、責任明確(具體責任分工詳見附件)。
(一)區級責任
1.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責任:一是成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專班,明確專人專責,建立工作臺賬,每月調度1次,每季度召開1次專題會議。二是對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任務分工方案擔當盡責,統籌做好本部門、本系統各項工作。三是每季度至少1次專題研究部署本行業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落實,每年底向區委、區政府報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情況。四是熟悉本部門負責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政策、工作開展情況和關鍵數據。五是統籌抓好東西協作和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相關工作。六是統籌抓好國市各類問題整改工作,審核把關本部門整改方案、整改臺賬、整改情況,按照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七是杜絕重大輿情的發生,妥善處置較大或一般輿情。八是落實專人負責收集整理下鄉指導、調研等相關臺賬、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材料。
2. 區級行業部門分管領導:一是對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任務分工方案擔當盡責,扎實做好本部門、本系統各項工作。按照年度目標任務,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年度重點工作及項目實施。二是每季度至少1次專題研究部署本行業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落實。三是熟悉本部門負責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政策、工作開展情況和關鍵數據。四是抓實東西協作和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相關工作。五是抓實國市各類問題整改工作,牽頭起草本部門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按時報送整改情況,確保如期完成整改。六是杜絕重大輿情的發生,妥善處置較大或一般輿情。
3. 區級幫扶集團牽頭單位責任:一是區級幫扶集團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每月赴聯系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調研、指導發展、推動工作至少1次。二是參加區領導召集召開的聯席會議,落實幫扶工作。三是按要求選派駐村工作隊,并加強管理。四是結對幫扶未消除風險易返貧致貧戶,每季度入戶走訪,每半年組織村(社區)“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開展風險研判,優化完善幫扶工作方案,切實解決實際問題,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五是督促幫扶責任人將走訪記錄上傳“渝防貧”APP。六是對新增監測戶,及時落實幫扶責任人。
4. 區級幫扶干部責任:一是每季度對幫扶對象入戶走訪一次以上,每半年與村(社區)“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開展風險研判,優化完善幫扶工作方案,切實解決實際問題。二是持續加強幫扶對象走訪,切實解決實際問題,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切實提高群眾滿意度。三是對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四是協助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做好群眾宣傳引導工作。
5. 駐鄉工作隊責任:一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推動村級黨組織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第一議題”。二是嚴格落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繼續對脫貧戶、監測戶進行聯系幫扶。三是助力推動脫貧產業提質增效。四是持續促進脫貧人口穩崗就業。五是做好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六是監督用好項目資金。七是發揮好社會幫扶力量作用。八是接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九是著力補齊鄉村建設短板。十是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十一是常態化開展為民服務工作。十二是建立走訪、遍訪工作臺賬,收集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材料。
(二)鄉鎮(街道)責任
6. 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責任:一是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訪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的村(社區)和監測戶。二是成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工作組,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體系;明確工作專班專人專責,建立工作臺賬,每月調度1次,每季度召開1次專題會議;對轄區內行政村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考核,通報相關考核結果;對轄區基本情況、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宣傳到位相關政策。三是做好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產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幫扶。四是落實教育保障、住房保障、醫療保障、飲水保障、收入人口兜底保障、產業、就業等相關幫扶政策。五是保障脫貧人口穩崗就業,抓好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做好各類項目資金管理以及建立后續管護制度,積極推進鄉村建設。六是加強鄉村治理,推廣應用“積分制”“清單制”,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提升群眾滿意度。七是配合做好開展魯渝勞務協作工作。八是東西協作受幫扶鄉鎮(街道)積極開展結對幫扶工作。九是落實各類問題整改,按要求按時限整改,審核把關整改任務清單、方案、臺賬,按要求報送整改進度報告。十是杜絕重大輿情發生,妥善處置較大或者一般輿情。十一是落實專人負責收集整理下鄉指導、調研等相關臺賬、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材料。
7. 鄉鎮(街道)分管領導責任:一是參與明確工作專班專人專責,建立工作臺賬,每月調度1次,每季度召開1次專題會議;對轄區內行政村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考核,通報相關考核結果;對于轄區基本情況、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宣傳到位相關政策。二是做好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產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幫扶各項工作。三是落實教育保障、住房保障、醫療保障、飲水保障、收入人口兜底保障、產業、就業等相關幫扶政策。四是保障脫貧人口穩崗就業、抓好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做好各類項目資金管理以及建立后續管護制度、積極推進鄉村建設。五是加強鄉村治理,推廣應用“積分制”“清單制”,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提升群眾滿意度。六是配合做好開展魯渝勞務協作工作。七是東西部協作受幫扶鄉鎮積極開展結對幫扶工作。八是落實各類問題整改,按要求按時限整改,審核把關整改任務清單、方案、臺賬,按要求報送整改進度報告。九是杜絕重大輿情發生,妥善處置較大或者一般輿情。十是核查脫貧人口、監測對象年度收入真實性、全面性,不出現核查虛高、漏登情況,不出現預計指標、包辦代替、算賬增收、弄虛作假等問題。
8. 鄉鎮(街道)駐村干部責任:一是對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二是發揮好鄉鎮(街道)駐村干部的作用,每月開展控輟保學入戶摸排,進村入戶宣傳好政策并告知學生或家長申報時間,摸清雨露計劃畢業生就業情況,做到動態調整、動態管理。三是及時排查本轄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四是抓好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嚴格參照標準做到應納盡納,堅決把識別認定時間控制在15天以內;納入監測對象10天內明確幫扶責任人,分類精準幫扶,做到幫扶措施及時有效。五是落實到戶產業幫扶措施,做到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戶應貸盡貸,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應享盡享。六是摸清外出務工人員動向,做到動態調整、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系統,積極宣傳交通補貼政策,并及時對相關人員進行回訪。七是及時收集上報安置點基礎設施短板及搬遷群眾需求,及時收集上報搬遷群眾就業、產業發展需求。八是配合做好開展魯渝勞務協作工作。
9. 鄉鎮(街道)幫扶干部責任:一是對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二是每月對受幫扶戶“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進行排查,了解家庭收入情況,及時反饋風險問題。三是發揮好鄉鎮(街道)幫扶干部的作用落實到戶產業幫扶措施做到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戶應貸盡貸,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應享盡享。四是解決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中困難群眾所遇到的問題。五是對幫助解決問題的相關對象進行回訪。六是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安置點基礎設施短板及搬遷群眾需求。七是配合做好開展魯渝勞務協作工作。八是精準采集脫貧人口、監測對象年度收入等信息,確?!百~賬相符”“賬實相符”。
(三)村(社區)責任
10. 村(社區)“兩委”主要負責人責任: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訪脫貧戶、監測戶。
11. 村(社區)“兩委”全體成員共同責任:一是熟悉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并宣傳到位各相關政策。二是每月開展控輟保學入戶摸排,是否存在義務教育階段失學輟學情況,核查送教上門、困難學生資助落實情況并上報。三是開展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建立住房安全問題工作臺賬,每月開展農村住房安全排查,如期完成當年納入危房改造計劃,并按要求建新拆舊。四是建立健全脫貧人口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參保臺賬,動員脫貧人口和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參保,及時排查發現并為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農村低收入群體按程序申報“一事一議”醫療救助。五是每月開展飲水安全排查,落實農村供水工程管護責任,農戶缺水時及時上報并落實幫扶措施。六是及時排查本轄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并按程序申報。七是執行落實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產業幫扶措施。八是按要求研究部署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配備信息員并開展業務培訓,及時將排查后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信息監測范圍。九是脫貧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萬元以上。執行落實到戶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且有產業發展意愿的脫貧人口要實現聯農帶農機制全覆蓋,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做到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戶“應貸盡貸”,不能出現逾期、“戶貸企用”、“戶貸社用”,脫貧人口認同享受產業幫扶措施。十是摸排有勞動力且有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及監測戶上報,并落實相關就業政策。十一是摸清外出務工人員,宣傳并落實交通補貼政策。十二是建立公益性崗位日常管理臺賬。十三是按照規定落實“雨露計劃”補助政策,強化政策宣傳,規范申報程序,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應享盡享。十四是落實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收集上報安置點群眾各項需求。十五是做好項目申報入庫工作,及時收集匯總本轄區項目需求,制定年度項目計劃,并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核后申請納入項目庫。十六是開展扶貧項目資產清理,建立后續管護制度,常態化開展管護,規范收益分配、處置,動態更新項目資產信息。十七是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做好群眾宣傳引導工作,認真開展戶廁改造需求摸底排查,據實申報改造計劃,督促農戶和施工方加快戶廁改造進度。開展“戶集村收”垃圾收集轉運工作,每季度開展村莊清潔行動,做到農戶房前屋后衛生及“五沿地區”環境衛生整治,杜絕“臟亂差”現象。十八是加強鄉村治理,積極推廣應用“積分制”“清單制”,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提升群眾滿意度。十九是精準采集脫貧人口、監測對象年度收入,并核查其真實性、全面性,不出現核查虛高、漏登情況,不出現預計指標、包辦代替、算賬增收、弄虛作假等問題。二十是開展東西協作工作,李子村、中元村分別與日照市有關村(社)開展村村結對工作,做好勞務協作相關政策宣傳。二十一是落實各類問題整改,制定整改任務清單,按照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二十二是信訪穩定和輿情處置,杜絕重大輿情的發生,妥善處置較大或一般輿情。二十三是建立走訪、遍訪工作臺賬,規范收集整理相關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檔案資料。
12. 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隊長責任: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訪脫貧戶、監測戶,每月專訪一家脫貧戶、監測戶。
13. 駐村工作隊全體隊員責任:一是對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二是每月開展“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排查,對新識別對象及時制定幫扶措施(納入10天內),保證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與致貧返貧風險相對應,加大政策宣傳提高群眾政策知曉率,提升監測對象對幫扶措施成效滿意度。三是每月開展勞動力排查,有勞動能力且有產業發展意愿的脫貧人口要幫助發展產業。四是每個月開展就業排查,對摸排有勞動力且有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及監測戶落實就業幫扶。五是協助推廣應用“積分制”“清單制”,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提升群眾滿意度。協助落實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收集上報安置點群眾各項需求。六是協助村干部開展扶貧項目資產清理,建立后續管護制度,常態化開展管護,規范收益分配、處置,動態更新項目資產信息。七是協助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做好群眾宣傳引導工作,認真開展戶廁改造需求摸底排查,據實申報改造計劃,督促農戶和施工方順利推進改造工作。開展“戶集村收”垃圾收集轉運工作,每季度開展村莊清潔行動,做到農戶房前屋后衛生及“五沿地區”環境衛生整治,杜絕“臟亂差”現象。八是協助落實各項幫扶措施,協助做到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戶“應貸盡貸”,及時了解外出務工人員動向。九是進村入戶宣傳好政策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應享盡享。十是協助落實各類問題整改,制定整改任務清單,按照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十一是建立走訪、遍訪工作臺賬,規范收集整理相關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檔案資料。
14. 鄉村振興工作指導員:一是調研村情民意。落實經常入戶走訪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農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總結各地創造的新經驗、新做法,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農民群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二是建強基層組織。督促指導村黨組織圍繞增強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實施農村黨建提升行動,創建新時代“紅巖先鋒”變革型組織,深化黨員“三亮三聯五帶頭”網格化服務群眾活動,回引本土人才、培育后備力量,健全黨建統領工作機制,加強村黨組織對村級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領導。三是推進強村富民。督促指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指導實施千萬畝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等“四千行動”,加快發展鄉村產業,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四是推動鄉村善治。督促健全黨建統領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鄉村治理體系,大力宣傳黨的“三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深化“楓橋經驗”黔江實踐,樹立鄉風文明新風尚,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建立完善防范和整治“村霸”問題等機制,促進農村宗教治理。五是為民辦事服務。指導推動鄉村數智化建設,推進“互聯網+政務”向農村延伸;建好管好用好村黨群服務中心,落實“一人多崗、輪流值班”、上門服務、民事代辦等制度;推動各類資源向基層下沉、以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推進民主協商。指導完善和落實“四議兩公開”“四務公開”等村民自治、村級議事決策、民主管理監督制度機制,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七是規范收集整理相關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檔案資料。
三、閉環管理“督查督辦機制”
建立區級督查督辦、區級幫扶集團自查的工作督查督辦機制。
(一)區級督查督辦
由區委辦督查室、區政府辦督查室牽頭,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和區級行業主管等部門成立專項督查督辦工作小組,適時開展明察暗訪,原則上每季度一次。督查督辦情況通報全區各級各部門,并抄送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相關領導。
(二)區級幫扶集團自查
由區級幫扶集團牽頭單位牽頭,抽調幫扶集團成員單位人員組成督查督辦工作專班,每季度開展1次對所聯系的鄉鎮(街道)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自查,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5日前將上季度自查工作情況及結果報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班辦公室。
四、閉環管理“考核獎懲機制”
充分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納入全區經濟社會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按照責任清單建立完善考核體系,設定“A、B、C”三級等次,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一)實行考核結果連帶責任制
被考核鄉鎮(街道)在國、市各項督查考核和區級督查督辦、考核中發現作為扣分項的問題,相應的扣除聯系該鄉鎮幫扶集團成員單位。
(二)實行考核獎勵機制
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年終考核獲得“A”等次的鄉鎮(街道)在下一年的銜接資金中給予50萬元產業項目傾斜支持。
(三)實行考核問責機制
由區級相關分管領導、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年終考核獲得“C”等次的鄉鎮(街道)及區級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相關科室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因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造成工作不落實的,將相關線索交由區紀委監委,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條例要求,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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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清單
2. 區級幫扶集團牽頭單位責任清單
3. 區級幫扶單位責任清單
4. 駐鄉工作隊責任清單
5. 區級幫扶干部責任清單
6. 鄉鎮(街道)責任清單
7. 鄉鎮(街道)駐村干部責任清單
8. 鄉鎮(街道)幫扶干部責任清單
9. 村(社區)責任清單
10. 駐村工作隊責任清單
11. 鄉村振興工作指導員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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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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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任務分類 |
主要方面 |
責任單位 |
具體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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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責任落實 |
專班協調機制建立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成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專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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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專班明確專人專責,建立工作臺賬,每月調度1次,每季度召開1次專題會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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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區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責任 |
區委農辦、區鄉村振興局 |
建立高效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議事協調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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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區委辦督查室、區政府辦督查室、區委農辦、區鄉村振興局 |
建立對領導小組單位和鄉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形成督查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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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部門分工責任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對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任務分工方案擔當盡責,扎實做好本部門、本系統各項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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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部門每季度至少1次專題研究部署行業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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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每年年底向區委、區政府報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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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年到幫扶村調研指導推進工作不少于2次,落實相關人員收集完善相關臺賬、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檔案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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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熟悉本部門負責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政策、工作開展情況和關鍵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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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駐村幫扶責任落實 |
區委組織部、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
制定出臺駐村幫扶相關配套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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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區級幫扶單位 |
派出單位要從機關優秀干部、年輕干部和以往因年齡原因從領導崗位上調整下來,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選派,有農村工作經驗或涉農方面專業技術特長的優先。不得選派退休人員、臨聘人員、借用人員、工勤人員和中小學教師駐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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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駐村幫扶責任落實 |
區委組織部、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
每半年聽取駐村工作隊報告思想、工作、學習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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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政策落實 |
教育保障政策 |
區教委 |
制定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聯保聯控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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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每月研究落實控輟保學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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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牽頭每月開展脫貧人口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6—15周歲)失學輟學排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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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牽頭開展送教上門服務,每月不低于4次,1次2個學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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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對符合條件的困難學生及時落實相關資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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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住房保障政策 |
區住建委 |
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住房安全問題建立工作臺賬和銷號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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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保障脫貧戶、監測戶、農村低保戶、特困供養戶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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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落實一般農戶危房改造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做好一般農戶住房安全問題銷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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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確保當年納入危房改造計劃的如期完成改造,同時改造后隱患消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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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做到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及時發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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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醫療保障政策 |
區衛健委 |
做到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空白點”動態清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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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區醫保局 |
督促指導鄉鎮(街道)動員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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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區鄉村振興局、區民政局 |
建立健全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參保基本醫療臺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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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區醫保局、區鄉村振興局 |
落實分類資助參保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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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衛健委、區鄉村振興局 |
制定出臺“一事一議”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對象進行“一事一議”,及時兌付救助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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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政策落實 |
醫療保障政策 |
區醫保局 |
落實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大病保險支付、醫療救助等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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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區衛健委 |
落實農村低收入群體享受“先診療后付費”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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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區衛健委 |
落實脫貧人口大病專項救治、患慢性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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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飲水安全保障 |
區水利局 |
保障農戶水質、水量、取水方便程度達到飲水安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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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制定落實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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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落實農村供水落實工程管護主體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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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建立群眾飲水安全保障應急管理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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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及時解決農戶缺水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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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 |
區民政局 |
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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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杜絕發生因“脫保”“漏?!痹斐煞地毲闆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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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落實低保“單人戶”、低保漸退等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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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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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脫貧地區產業政策落實 |
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
安排中央及地方財政銜接資金,提高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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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區農業農村委、區發展改革委 |
落實脫貧小額信貸、光伏扶貧、資產收益、入股分紅等產業幫扶政策措施調整優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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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
制定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產業幫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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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區農業農村委 |
牽頭建立完善我區特色產業發展工作推進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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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脫貧人口就業政策落實 |
區鄉村振興局 |
細化各鄉鎮(街道)脫貧人口穩崗就業目標任務 | |
|
45 |
區人力社保局 |
落實東西部協作勞務協作各項政策及工作 | ||
|
46 |
區人力社保局、區鄉村振興局 |
落實就業幫扶車間、公益性崗位等工作 | ||
|
47 |
政策落實 |
脫貧人口就業政策落實 |
區發展改革委 |
落實以工代賑項目政策,核實市級及以上以工代賑專項資金項目的勞務報酬發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該項目所得中央預算內資金的30%、國市財政銜接資金的20% |
|
48 |
區鄉村振興局、區人力社保局 |
核查對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貧搬遷群眾等重點人群就業狀態分類實施動態監測,完善基層主動發現預警機制,及時落實對就業轉失業的幫扶措施 | ||
|
49 |
特色產業銜接政策 |
區財政局、區鄉村振興局、區農業農村委 |
安排中央及地方財政銜接資金,提高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 | |
|
50 |
區農業農村委、區發展改革委 |
對脫貧小額信貸、光伏扶貧、資產收益、入股分紅等產業幫扶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優化 | ||
|
51 |
區農業農村委 |
編制我區特色產業規劃編制 | ||
|
52 |
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
制定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產業幫扶措施 | ||
|
53 |
區農業農村委 |
牽頭建立完善我區特色產業發展工作推進機制 | ||
|
54 |
工作落實 |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 |
區鄉村振興局 |
建立健全防返貧監測幫扶機制 |
|
55 |
按要求研究部署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 | |||
|
56 |
按要求配備信息員并開展業務培訓 | |||
|
57 |
按要求開展年中集中排查或第二輪排查 | |||
|
58 |
加強部門聯動 | |||
|
59 |
簡化優化識別納入程序 | |||
|
60 |
規范2022年度以來,監測對象識別納入、風險消除等程序 | |||
|
61 |
加強部門預警信息共享 | |||
|
62 |
產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幫扶 |
區農業農村委 |
落實有勞動能力且有產業發展意愿的脫貧人口實現聯農帶農機制全覆蓋 | |
|
63 |
落實提高脫貧村集體經濟收入,確保全部脫貧村達到5萬元以上 | |||
|
64 |
工作落實 |
產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幫扶 |
區農業農村委 |
強化管理,確保村集體經濟應運營正常、管理規范 |
|
65 |
落實出臺到戶產業幫扶政策 | |||
|
66 |
區鄉村振興局 |
匯總相關消費幫扶需求 | ||
|
67 |
區農業農村委 |
提升農產品供給品質 | ||
|
68 |
區鄉村振興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市場監管局 |
落實幫扶產品認定與質量價格監管 | ||
|
69 |
區教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區供銷合作社、區總工會 |
落實政府預算采購與工會經費采購 | ||
|
70 |
區鄉村振興局、區金融辦、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 |
落實東西部協作消費幫扶協作工作 | ||
|
71 |
區商務委、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區供銷合作社、區國資委、區工商聯、黔江海關 |
完善農產品流通銷售渠道 | ||
|
72 |
工作落實 |
產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幫扶 |
區鄉村振興局 |
統籌推進消費幫扶各項重點工作事項 |
|
73 |
區商務委、區鄉村振興局 |
統籌完成各類消費幫扶指導性計劃 | ||
|
74 |
區金融辦、區鄉村振興局 |
完成中央單位定點幫扶購銷各項指標 | ||
|
75 |
區商務委 |
完成魯渝協作購銷各項指標 | ||
|
76 |
區科技局 |
完成市科技局幫扶集團購銷各項指標 | ||
|
77 |
區財政局 |
完成預算單位預留份額采購 | ||
|
78 |
區工商聯 |
組織動員社會力量購銷區內農產品 | ||
|
79 |
區鄉村振興局 |
指導金溪鎮、太極鎮完成消費幫扶購銷任務 | ||
|
80 |
區委直屬機關工委、區教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國資委、區鄉村振興局 |
推動各級機關和高校、醫院、國有企事業單位帶頭參與消費幫扶,解決農特產品滯銷賣難情況 | ||
|
81 |
區商務委 |
拓寬脫貧地區農產品流通和銷售渠道,解決農特產品滯銷賣難情況 | ||
|
82 |
區農業農村委 |
提升脫貧地區農產品供給水平和質量,解決農特產品滯銷賣難情況 | ||
|
83 |
區文化旅游委 |
策劃推廣鄉村旅游路線,帶動消費幫扶活動 | ||
|
84 |
區工商聯 |
動員民營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消費幫扶,解決農特產品滯銷賣難情況 | ||
|
85 |
脫貧人口穩崗就業 |
區人力社保局、區鄉村振興局 |
對有勞動力且有就業意愿的落實“1+3+1”就業幫扶措施 | |
|
86 |
區人力社保局、區鄉村振興局 |
定期對各鄉鎮(街道)進行就業信息抽查并督促鄉鎮(街道)對務工信息實時更新 | ||
|
87 |
工作落實 |
脫貧人口穩崗就業 |
區教委 |
明確責任領導,落實專人提供已享受其他政策學生名單 |
|
88 |
排查脫貧家庭新成長勞動力底數,掌握入讀職業院校意愿、雨露計劃在讀學生底數,建立健全新成長勞動力入讀職業院校意愿清單、雨露計劃在讀學生清單 | |||
|
89 |
區人力社保局 |
排查雨露計劃畢業生就業意愿情況、雨露計劃即將畢業學生就業意愿清單和雨露計劃已經畢業生就業意愿清單,做到動態調整、動態管理 | ||
|
90 |
組織動員有實力、有社會責任的企業和社會組織等用工主體,提供適合雨露計劃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暢通雨露計劃畢業生就業渠道 | |||
|
91 |
啟動“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招聘活動,采取線上線下等招聘方式,組織開展校園招聘、定向招聘、專場招聘等校企對接就業幫扶活動 | |||
|
92 |
對有就業意愿的雨露計劃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崗位信息、見習機會、職業規劃等服務 | |||
|
93 |
組織有技能培訓需求的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提升雨露計劃學生技能水平 | |||
|
94 |
區鄉村振興局 |
建立已享受雨露計劃政策畢業生就業臺賬 | ||
|
95 |
區人力社保局、區鄉村振興局 |
定期對各鄉鎮(街道)公益性崗位管理臺賬檢查 | ||
|
96 |
區發展改革委 |
落實以工代賑項目優先安置脫貧人口就業要求 | ||
|
97 |
區人力社保局、區鄉村振興局 |
定期調度和檢查幫扶車間帶動就業和運營情況 | ||
|
98 |
區人力社保局、區鄉村振興局 |
電話回訪脫貧人口享受就業幫扶情況 | ||
|
99 |
工作落實 |
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區發展改革委 |
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完善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 |
|
100 |
區人力社保局 |
研究制定搬遷群眾就業幫扶相關政策 | ||
|
101 |
區農業農村委 |
研究制定搬遷群眾產業幫扶相關政策 | ||
|
102 |
區規資局 |
及時發放安置區搬遷不動產權登記證 | ||
|
103 |
項目資金管理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及時收集匯總本單位本行業項目需求,制定年度項目計劃,并召開黨組會議進行審核后申請納入項目庫 | |
|
104 |
區財政局 |
確保年度整合資金規模不低于上年 | ||
|
105 |
區財政局、區鄉村振興局 |
收到上級銜接資金后30日內下達到具體項目 | ||
|
106 |
區財政局、區鄉村振興局 |
統籌銜接資金支出進度4月、6月和9月分別不低于30%、50%和75%。年度考核銜接資金支出進度100%、整合資金80%以上 | ||
|
107 |
相關部門 |
落實本行業資產建立后續管護制度,動態更新項目資產信息,開展管護情況督查 | ||
|
108 |
鄉村建設 |
區鄉村振興局 |
及時下達戶廁改造計劃,加大督查指導力度,及時兌現改廁資金 | |
|
109 |
區城市管理局 |
建立戶集、村收、鄉運、區處理的垃圾收集轉運機制,及時收集轉運農村垃圾 | ||
|
110 |
區生態環境局 |
加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 ||
|
111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建設 | ||
|
112 |
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
督查落實村莊清潔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 ||
|
113 |
區生態環境局 |
加大農村環境衛生宣傳、督查力度,提升群眾參與度、滿意度 | ||
|
114 |
區鄉村振興局 |
推行“積分制”“清單制” | ||
|
115 |
收入情況 |
區委宣傳部、區民政局 |
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重點治理高價彩禮、人情攀比、鋪張浪費、封建迷信 | |
|
116 |
區民政局 |
發揮村規民約、紅白理事會對村民的作用 | ||
|
117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努力提升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 ||
|
118 |
組織領導 |
區鄉村振興局 |
落實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與本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縮小 | |
|
119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各個行業部門共同努力縮小與全市發展差距 | ||
|
120 |
區鄉村振興局 |
落實脫貧人口經營性收入增速高于本區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增速 | ||
|
121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落實脫貧人口經營性收入占脫貧人口收入比例高于20% | ||
|
122 |
核查防止返貧監測系統數據中脫貧人口收入真實情況。杜絕存在核查虛高、漏登情況 | |||
|
123 |
在區委常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上匯報東西協作工作情況、擬安排項目情況等,牽頭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 |||
|
124 |
東西部 協作 |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
區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工商聯、區民政局 |
分別與日照市相關單位開展結對幫扶工作,結對關系對數不少于2022年 |
|
125 |
區人力社保局 |
通過提供崗位、就業培訓、組織輸轉、幫助穩崗等方式,幫助農村勞動力(含脫貧人口)到東部結對地區、其他地區就業以及就近就地就業,穩崗3個月以上 | ||
|
126 |
加強區域協作 |
區鄉村振興局 |
援建項目資金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鄉鎮、村(社區)傾斜 | |
|
127 |
區商務委 |
通過多渠道、多途徑向日照市銷售我區農畜牧產品、特色手工藝品等 | ||
|
128 |
區發展改革委 |
積極優化營商環境 | ||
|
129 |
推進鄉村振興 |
正陽工業園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委 |
牽頭通過利用山東資源(規劃設計、投資建設、招商引資、運營管理等方式),建設工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園 | |
|
130 |
區招商投資局 |
通過東部地區協調,引導企業來黔投資 | ||
|
131 |
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 |
選派黨政干部和專業技術人才到日照市掛職學習、交流 | ||
|
132 |
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 |
做好掛職干部和專業技術人才的服務和管理 | ||
|
133 |
中央單位定點幫扶 |
管好用好資金 |
區鄉村振興局 |
加強對當年實施的援建項目資金管理,督促項目建設進度 |
|
134 |
區鄉村振興局 |
管好用好中央單位幫扶資金 | ||
|
135 |
服務保障 |
區委組織部、區鄉村振興局、區金融辦 |
對中央單位選派的掛職干部和第一書記要搞好精準服務。做好掛職干部和專業技術人才的服務和管理 | |
|
136 |
輿論宣傳 |
區鄉村振興局 |
建立溝通交流機制,定期召開座談會 | |
|
137 |
區委宣傳部、區鄉村振興局 |
創新宣傳方式,充分利用主流媒體、機關刊物、信息平臺,廣泛宣傳中央單位定點幫扶工作的生動事例和感人事跡 | ||
|
138 |
其他和問題整改 |
各類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負責制定全區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報送整改進度。區級行業部門主要領導負責審核把關整改方案、整改臺賬、整改進度報告 |
|
139 |
信訪穩定和輿情處置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按照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 | |
|
140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杜絕重大輿情的發生 | ||
|
141 |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
妥善處置較大或一般輿情 |
附件2
區級幫扶集團牽頭單位責任清單
|
序號 |
任務 分類 |
具體任務 |
|
1 |
責任 落實 |
主要負責同志每月赴聯系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調研、指導發展、推動工作至少1次 |
|
2 |
參加區領導召集召開的聯席會議,落實幫扶工作 | |
|
3 |
按要求選派駐村工作隊 | |
|
4 |
結對幫扶未消除風險易返貧致貧戶,每季度入戶走訪,每半年組織村(社)支“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開展風險研判,優化完善幫扶工作方案,切實解決實際問題,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 | |
|
5 |
督促鎮村幫扶責任人將走訪記錄上傳“渝防貧”APP | |
|
6 |
對新增監測戶,及時落實幫扶責任人 |
附件3
區級幫扶單位責任清單
|
序號 |
任務 分類 |
具體任務 |
|
1 |
責任 落實 |
每月赴聯系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調研、指導發展、推動工作至少1次 |
|
2 |
參加區領導召集召開的聯席會議,落實幫扶工作 | |
|
3 |
按要求向所幫扶鄉鎮(街道)選派鄉村振興工作隊,向所幫扶鄉鎮(街道)鄉村振興示范村(社區)、重點幫扶村(社區)、脫貧村(社區)選派駐村工作隊 | |
|
4 |
落實人員結對幫扶未消除風險易返貧致貧戶,每季度入戶走訪,每半年組織村(社區)支“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開展風險研判,優化完善幫扶工作方案,切實解決實際問題,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 | |
|
5 |
選派干部派出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每年到幫扶村(社區)實地調研指導兩次以上,經常關心、過問和指導選派干部的工作,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幫助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 |
?
?
附件4
駐鄉工作隊責任清單
|
序號 |
具體責任 |
|
1 |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推動村級黨組織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第一議題” |
|
2 |
嚴格落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繼續對脫貧戶進行聯系幫扶 |
|
3 |
助力推動脫貧產業提質增效 |
|
4 |
持續促進脫貧人口穩崗就業 |
|
5 |
做好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 |
|
6 |
監督用好項目資金 |
|
7 |
發揮好社會幫扶力量作用 |
|
8 |
接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
|
9 |
著力補齊鄉村建設短板 |
|
10 |
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 |
|
11 |
常態化開展為民服務工作 |
|
12 |
建立走訪、遍訪工作臺賬,收集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材料 |
?
附件5
區級幫扶干部責任清單
|
序號 |
具體責任 |
|
1 |
每季度對幫扶對象入戶走訪一次以上,每半年與村(社區)支“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開展風險研判,優化完善幫扶工作方案 |
|
2 |
持續加強幫扶對象走訪,切實提高群眾滿意度 |
|
3 |
對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 |
|
4 |
協助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做好群眾宣傳引導工作 |
?
?
?
?
?
?
附件6
鄉鎮(街道)責任清單
|
序號 |
任務分類 |
主要方面 |
具體任務 |
|
1 |
責任落實 |
專班協調機制建立 |
成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工作組,明確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責任,落實專人負責,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體系 |
|
2 |
工作專班明確專人專責,建立工作臺賬,每月調度1次,每季度召開1次專題會議 | ||
|
3 |
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遍訪完成情況 |
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訪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的村(社區)和監測戶,規范收集整理下鄉指導、調研等相關臺賬、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檔案資料 | |
|
4 |
鄉鎮、村(社區)直接責任 |
對鄉情、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 | |
|
5 |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考核 |
對村(社區)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考核,通報相關考核結果 | |
|
6 |
政策落實 |
教育保障政策 |
每月開展脫貧人口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6—15周歲)失學輟學排查 |
|
7 |
督促落實送教上門 | ||
|
8 |
督促落實對符合條件的困難學生進行教育資助 | ||
|
9 |
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建立住房安全問題工作臺賬和銷號制度 | ||
|
10 |
住房保障政策 |
確保脫貧戶、監測戶、農村低保戶、特困供養戶等重點對象不存在住房安全無保障或住危房情況 | |
|
11 |
每月開展農村住房安全排查 | ||
|
12 |
確保如期完成危房改造,確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 ||
|
13 |
飲水安全保障 |
建立群眾飲水安全保障應急管理措施 | |
|
14 |
及時解決農戶缺水情況 | ||
|
15 |
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 |
及時召集研究本轄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 | |
|
16 |
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 | ||
|
17 |
防止發生因“脫?!薄奥┍!?/span>出現返貧現象 | ||
|
18 |
嚴格落實低保“單人戶”、低保漸退等政策 | ||
|
19 |
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金 | ||
|
21 |
對就業幫扶車間和公益性崗位進行日常管理,就業幫扶車間吸納脫貧人口(含監測戶)人數不低于總用工人數的30%、公益性崗位數量高于2022年底數量 | ||
|
22 |
脫貧地區產業政策落實特色產業銜接政策落實 |
制定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產業幫扶措施,嚴格落實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產業幫扶措施 | |
|
23 |
工作落實 |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運行 |
建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按要求研究部署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 |
|
24 |
按要求配備信息員并開展業務培訓 | ||
|
25 |
常態化推進信息采集工作進度 | ||
|
26 |
幫扶措施及時精準有效 |
及時精準識別監測對象,新識別監測對象在從出現風險到納入監測對象不能超過15天 | |
|
27 |
做到及時發現、應納盡納,杜絕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新增整戶低保戶、危房改造戶及時納入監測對象 | ||
|
28 |
加大政策宣傳,提升群眾政策知曉率,簡化申報程序,屬地干部排查實事求是,加大部門聯動提升部門聯動力,簡化識別納入程序 | ||
|
29 |
幫扶措施及時有效(納入10個工作日內) | ||
|
30 |
風險消除精準 |
做到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與致貧返貧風險相對應 | |
|
31 |
風險消除標記情況與實際相對應,做到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精準 | ||
|
32 |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 |
對監測對象進行收入摸底排查 | |
|
33 |
及時將排查后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信息監測范圍 | ||
|
34 |
有勞動能力且有產業發展意愿的脫貧人口要實現聯農帶農機制全覆蓋 | ||
|
35 |
產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幫扶 |
增加脫貧村集體經濟收入,做到全部達到5萬元以上 | |
|
36 |
保障村集體經濟運營正常、管理規范 | ||
|
37 |
執行落實到戶產業幫扶政策 | ||
|
38 |
落實到戶產業幫扶措施 | ||
|
39 |
小額信貸做到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戶“應貸盡貸” | ||
|
40 |
保障小額信貸不出現逾期、“戶貸企用”“戶貸社用”情況 | ||
|
41 |
通過中央單位、魯渝協作、市科技局幫扶集團、預算單位采購、社會力量等方式,購銷農特產品 | ||
|
42 |
積極配合區級相關部門,做好消費幫扶工作,積極作為,推動轄區內優質農副產品的流通和銷售 | ||
|
43 |
脫貧人口穩崗就業 |
摸排有勞動力且有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及監測戶 | |
|
44 |
對外出務工人員信息實時更新 | ||
|
45 |
明確責任領導,安排專人具體負責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工作,確保資助對象不重、不漏、不錯 | ||
|
46 |
摸清雨露計劃畢業生就業情況,做到動態調整、動態管理。 | ||
|
47 |
摸清外出務工人員動向,做到動態調整、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系統,積極宣傳交通補貼政策 | ||
|
48 |
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做到人崗匹配,加強日常管理 | ||
|
49 |
定期對就業幫扶車間進行檢查 | ||
|
50 |
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根據搬遷群眾需求,結合實際謀劃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 |
|
51 |
因戶施策制定搬遷戶就業幫扶措施 | ||
|
52 |
因戶施策制定搬遷戶產業幫扶措施 | ||
|
53 |
項目資金管理 |
及時收集匯總本轄區項目需求,制定年度項目計劃,并召開黨組會議進行審核后申請納入項目庫 | |
|
54 |
確保銜接資金支出進度4月、6月和9月分別不低于30%、50%和75%。年度考核銜接資金支出進度100%、整合資金80%以上 | ||
|
55 |
建立后續管護制度,常態化開展管護,規范收益分配、處置,動態更新項目資產信息 | ||
|
56 |
鄉村建設 |
加快推進戶廁改造進度 | |
|
57 |
開展“戶集村收鄉運”垃圾收集轉運工作 | ||
|
58 |
根據實際需求,積極謀劃制定本轄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案 | ||
|
59 |
村莊垃圾及時清理,垃圾收集轉運及時,處理污水方式到位 | ||
|
60 |
每季度組織開展村莊清潔行動 | ||
|
61 |
每季度開展農戶房前屋后衛生及“五沿地區”環境衛生整治,杜絕“臟亂差”現象 | ||
|
62 |
在轄區內積極推廣應用“積分制”“清單制” | ||
|
63 |
鄉村治理 |
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重點治理高價彩禮、人情攀比、鋪張浪費、封建迷信等 | |
|
64 |
完善村規民約,發揮紅白理事會的作用,提升群眾知曉率、滿意度 | ||
|
65 |
提高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努力做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 ||
|
66 |
收入情況 |
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與屬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縮小 | |
|
67 |
收入數據填報準確 | ||
|
68 |
杜絕存在預計指標、包辦代替、算賬增收、弄虛作假等問題 | ||
|
69 |
東西部協作 |
組織領導 |
受幫扶的鄉鎮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主動溝通對接、提出有針對性的需求清單、組織實施幫扶項目。相關結對鄉鎮主動與日照市相關區縣開展幫扶結對工作 |
|
70 |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
配合區人力社保局開展好魯渝勞務協作工作 | |
|
71 |
其他和問題整改 |
各類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
審核把關整改方案、整改臺賬、整改進度報告 |
|
72 |
審核把關整改任務清單 | ||
|
73 |
按照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 | ||
|
74 |
信訪穩定和輿情處置 |
杜絕重大輿情的發生(且經查證情況基本屬實在全國范圍內造成惡劣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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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妥善處置較大或一般輿情 |
附件7
鄉鎮(街道)駐村干部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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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具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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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 |
|
2 |
發揮好鄉鎮(街道)駐村干部的作用,每月開展控輟保學入戶摸排,進村入戶宣傳好政策并告知學生或家長申報時間,摸清雨露計劃畢業生就業情況,做到動態調整、動態管理 |
|
3 |
及時排查本轄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情況 |
|
4 |
做好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嚴格參照標準做到應納盡納,堅決把識別認定時間控制在15天以內,納入監測對象10天內,明確幫扶責任人,分類精準幫扶,做到幫扶措施及時有效 |
|
5 |
落實到戶產業幫扶措施,做到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戶“應貸盡貸”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應享盡享 |
|
6 |
摸清外出務工人員動向,做到動態調整、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系統,積極宣傳交通補貼政策,并及時對相關人員進行回訪。 |
|
7 |
及時收集上報安置點基礎設施短板及搬遷群眾需求,及時收集上報搬遷群眾就業、產業發展需求 |
|
8 |
配合做好開展魯渝勞務協作工作 |
?
?
附件8
鄉鎮(街道)幫扶干部責任清單
|
序號 |
具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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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 |
|
2 |
每月對受幫扶戶“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進行排查,了解收入情況,及時反饋風險問題 |
|
3 |
發揮好鄉鎮(街道)幫扶干部的作用,落實到戶產業幫扶措施做到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戶小額信貸“應貸盡貸”,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應享盡享 |
|
4 |
及時排查并解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出現的問題 |
|
5 |
解決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中困難群眾所遇到的問題 |
|
6 |
對幫助解決問題的相關人員進行回訪 |
|
7 |
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安置點基礎設施短板及搬遷群眾需求 |
|
8 |
配合做好開展魯渝勞務協作工作 |
|
9 |
精準采集脫貧人口、監測對象年度收入等信息,確?!百~賬相符”“賬實相符” |
?
?
附件9
村(社區)責任清單
|
序號 |
任務分類 |
主要方面 |
具體任務 |
|
1 |
責任落實 |
村(社區)直接責任 |
按要求完成遍訪脫貧戶、監測戶,建立走訪、遍訪工作臺賬,收集相關會議照片、錄音錄像等材料。 |
|
2 |
對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 | ||
|
3 |
政策落實 |
教育保障 |
每月開展控輟保學入戶摸排 |
|
4 |
每月開展脫貧人口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6—15周歲)失學輟學排查 | ||
|
5 |
核查開展送教上門落實情況 | ||
|
6 |
核實符合條件的困難學生落實資助情況并上報 | ||
|
7 |
住房保障 |
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住房安全問題建立工作臺賬和銷號制度 | |
|
8 |
保障脫貧戶、監測戶、農村低保戶、特困供養戶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做到不住危房 | ||
|
9 |
每月開展農村住房安全排查 | ||
|
10 |
如期完成當年危房改造,確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 ||
|
11 |
及時協助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發放 | ||
|
12 |
醫療保障 |
積極動員參保基本醫療,建立各類群體參保臺賬 | |
|
13 |
配合部門開展資助對象收集、比對、上報,確保不重不漏 | ||
|
14 |
開展相關對象摸排,及時研究解決,并上報 | ||
|
15 |
進行對象摸排并初步篩選研判,落實救助措施,及時上報 | ||
|
16 |
飲水安全保障 |
每月開展飲水安全排查 | |
|
17 |
制定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措施 | ||
|
18 |
落實農村供水工程管護主體責任 | ||
|
19 |
建立群眾飲水安全保障應急管理措施 | ||
|
20 |
及時幫助解決農戶缺水 | ||
|
21 |
政策落實 |
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 |
及時排查本轄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情況 |
|
22 |
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金 | ||
|
23 |
執行落實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產業幫扶措施 | ||
|
24 |
工作落實 |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 |
按要求研究部署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 |
|
25 |
按要求配備信息員并開展業務培訓 | ||
|
26 |
加快信息采集工作進度 | ||
|
27 |
加快新識別監測對象從出現風險到納入時限(不能超過15天) | ||
|
28 |
做到及時發現、應納盡納,新增整戶低保戶、危房改造戶及時納入監測對象 | ||
|
29 |
杜絕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現象 | ||
|
30 |
提升群眾關于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的政策知曉率 | ||
|
31 |
優化識別納入程序、申報程序 | ||
|
32 |
實事求是為原則進行排查 | ||
|
33 |
幫扶措施及時有效(納入10個工作日內) | ||
|
34 |
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與致貧返貧風險相對應 | ||
|
35 |
杜絕存在風險消除標記情況與實際不符、監測對象不該消除而消除風險 | ||
|
36 |
對監測對象進行收入摸底排查 | ||
|
37 |
及時將排查后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信息監測范圍 | ||
|
38 |
產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幫扶 |
有勞動能力且有產業發展意愿的脫貧人口實現聯農帶農機制全覆蓋 | |
|
39 |
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脫貧村達到5萬元以上 | ||
|
執行落實到戶產業幫扶政策 | |||
|
宣傳小額信貸政策,做到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戶“應貸盡貸”,同時杜絕出現逾期、“戶貸企用”“戶貸社用”等情況 | |||
|
工作落實 |
脫貧人口穩崗就業 |
摸排有勞動力且有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及監測戶 | |
|
進村入戶宣傳好政策并告知學生或家長“雨露計劃”申報時間,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應享盡享。認真審核資料。確定補助對象后,要嚴格按照程序申報,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核,所報資料齊全,字跡清楚,負責人簽字,單位蓋公章無遺漏。 | |||
|
廣泛宣傳雨露計劃,解讀資助政策,組織引導脫貧家庭新成長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做到應學盡學。 | |||
|
摸清外出務工人員,宣傳交通補貼政策 | |||
|
建立公益性崗位日常管理臺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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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收集上報安置點基礎設施短板及搬遷群眾需求 | ||
|
及時收集上報搬遷群眾就業需求 | |||
|
及時收集上報搬遷群眾產業發展需求 | |||
|
項目資金管理 |
及時收集匯總本轄區項目需求,制定年度項目計劃,并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核后申請納入項目庫 | ||
|
建立項目后續管護制度,常態化開展管護,規范收益分配、處置,動態更新項目資產信息 | |||
|
鄉村建設 |
做好群眾宣傳引導工作,督促農戶或配合施工方加快戶廁改造進度 | ||
|
開展“戶集村收”垃圾收集轉運工作 | |||
|
根據實際需求,積極謀劃制定本轄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案 | |||
|
村莊垃圾及時清理,垃圾收集轉運及時,處理污水方式到位 | |||
|
每季度開展村莊清潔行動 | |||
|
每季度開展農戶房前屋后衛生及五沿地區環境衛生整治,杜絕“臟亂差”現象 | |||
|
工作落實 |
鄉村治理 |
推廣應用“積分制”“清單制” | |
|
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重點治理高價彩禮、人情攀比、鋪張浪費、封建迷信 | |||
|
修改完善村規民約,發揮紅白理事會作用,提升群眾滿意度、知曉度 | |||
|
收入情況 |
做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 ||
|
做到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與本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縮小 | |||
|
做到防止返貧監測系統數據中脫貧人口收入真實。杜絕存在核查虛高、漏登情況 | |||
|
杜絕存在預計指標、包辦代替、算賬增收、弄虛作假等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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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部協作 |
組織領導 |
相關村(社區)主動與日照市有關村(社區)開展村結對工作 | |
|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
做好勞務協作相關政策宣傳 | ||
|
其他和問題整改 |
各類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
制定整改任務清單,按照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 | |
|
信訪穩定和輿情處置 |
杜絕重大輿情的發生 | ||
|
妥善處置較大或一般輿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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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駐村工作隊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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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具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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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隊長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訪脫貧戶、監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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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村情、脫貧人口情況、各類政策熟悉,相關政策宣傳到位。 |
|
3 |
每月開展群眾“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排查,排查情況真實,幫扶措施及時(納入10天內),制定幫扶措施,保證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與致貧返貧風險相對應,加大政策宣傳提高群眾政策知曉率,幫扶措施有效 |
|
4 |
每月開展勞動力排查,有勞動能力且有產業發展意愿的脫貧人口要幫助發展產業 |
|
5 |
每個月開展就業排查,摸排有勞動力且有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及監測戶落實就業幫扶 |
|
6 |
協助推廣應用“積分制”“清單制”,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提升群眾滿意度。 |
|
7 |
協助落實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收集上報安置點群眾各項需求。 |
|
8 |
協助村干部開展扶貧項目資產管理、清理,建立后續管護制度,常態化開展管護,規范收益分配、處置,動態更新項目資產信息 |
|
9 |
協助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做好群眾宣傳引導工作,認真開展戶廁改造需求摸底排查,據實申報改造計劃,督促農戶和施工方順利推進改造工作。開展“戶集村收”垃圾收集轉運工作,每季度開展村莊清潔行動,做到農戶房前屋后衛生及“五沿地區”環境衛生整治,杜絕“臟亂差”現象。 |
|
10 |
協助落實各項幫扶措施,協助做到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戶“應貸盡貸”,及時了解外出務工人員動向 |
|
11 |
進村入戶宣傳好政策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應享盡享 |
|
12 |
協助落實各類問題整改,制定整改任務清單,按照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 |
附件11
鄉村振興工作指導員責任清單
|
序號 |
具體責任 |
|
1 |
調研村情民意。落實經常入戶走訪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農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總結各地創造的新經驗、新做法,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農民群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 |
|
2 |
建強基層組織。督促指導村黨組織圍繞增強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實施農村黨建提升行動,創建新時代“紅巖先鋒”變革型組織,深化黨員“三亮三聯五帶頭”網格化服務群眾活動,回引本土人才、培育后備力量,健全黨建統領工作機制,加強村黨組織對村級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領導。 |
|
3 |
推進強村富民。督促指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指導實施千萬畝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等“四千行動”,加快發展鄉村產業,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 |
|
4 |
推動鄉村善治。督促健全黨建統領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鄉村治理體系,大力宣傳黨的“三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深化“楓橋經驗”黔江實踐,樹立鄉風文明新風尚,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建立完善防范和整治“村霸”問題等機制,促進農村宗教治理。 |
|
5 |
為民辦事服務。指導推動鄉村數智化建設,推進“互聯網+政務”向農村延伸;建好管好用好村黨群服務中心,落實“一人多崗、輪流值班”、上門服務、民事代辦等制度;推動各類資源向基層下沉、以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
6 |
推進民主協商。指導完善和落實“四議兩公開”“四務公開”等村民自治、村級議事決策、民主管理監督制度機制,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 |